关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通报
荆安办〔2018〕5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今年3月份以来,全国有关行业领域连续发生多起有限空间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8起有限空间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情况。这些事故在初期均只有1人遇险,但在救援处置中,因盲目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沉痛。
6月29日,国家应急部通报了明查暗访贵州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并在《中国应急管理报》上点明批评贵州省“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形同虚设”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我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工作情况和要求通报如下:
一、我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生产形势
1. 2014年10月3日,洪湖市乌林镇境内的湖北众鑫益农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工人在清理染池过程中1人中毒5人前往施救,造成6人死亡;
2. 2016年4月9日,湖北省楚源高新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发生一起有限空间淹溺死亡1人的事故;
3. 2017年10月11日,江陵县郝穴镇大兴村一组的一家酿酒小作坊热水炉发生爆裂,致1人死亡;
4. 2017年10月24日,监利县黄歇口镇黄歇村一组一家田螺蒸煮作坊发生蒸煮设备爆裂事故,致1人死亡;
5. 2016年12月12日,松滋市车阳河码,一艘名为“豫南海之星”货船上3名船员在隔水舱作业中毒死亡;
6. 2017年5月16日,洪湖市井力水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死亡1人;
7. 2017年8月6日,沙市区岑河镇陈龙村一组荆州市聚源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工人在清理纸浆池过程中1人中毒3人前往施救,造成4人死亡;
8. 2018年7月3日,一艘名为“新宜前程”轮在斗湖堤临时停泊区水域停泊时,1名员工下隔水舱内作业死亡。
近3年,我市发生有限空间场所事故8起,死亡18人,其中2起较大事故都是因为因盲目施救、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教训极其深刻,安全形势极其严峻。
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存在问题
7月23日,湖北省安办对我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虽然予以了肯定,但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1. 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
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腌渍池、纸浆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类有限空间,在清淤清污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多数企业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检测、防护、监护等安全条件未确认情况下实施作业,极易发生事故。
2. 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
我市2起较大事故最初均为1人遇险,但由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缺失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3. 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
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不健全、不落实,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不全,没有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4.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知识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对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缺乏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无知者无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5. 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部分地区对相关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不到位,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在迎接省安办此次有限空间专项检查工作中,沙市区作为荆州市有限空间作业示范点,勇挑重担,工作获省安办肯定,特此通报表彰。希望其它地区以此为契机,努力工作,下半年完成省、市下达的关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要求。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防止盲目施救,切实按照《荆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荆安办〔2018〕23 号),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发生1起较大事故或2起一般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
2.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知识;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配备必要个人防护设备和救援装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积极探索推广有限空间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相关企业购买第三方服务,提高专业化、科学化和本质化安全水平,防止因施救不当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3. 各企业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做到“五个严禁”。一是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是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是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4.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监站职能和作用,切实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摸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底数,建立“一企一档、一地一册”,按时间节点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在三季度将适时开展明查暗访,通报工作开展情况。
市安办联系人:代洋,电话:8815811
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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