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安监局 第四季度“双随机、两公开” 专项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
2017年第4号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荆州市安监局定于2017年11月27日开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湖北宜化松滋肥业公司(界山寺磷石膏渣场)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6、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检查的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请各业务科室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局网站和“两化”系统平台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安监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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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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