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度拟由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
荆安办〔2018〕12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16号),《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等规定,市安委会将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报送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的要求,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并按分级分类监管要求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隐患应上报市安办。
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对三级重大事故隐患应上报市安办;对二级重大事故隐患应上报相应的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并抄报市安办。
对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隐患报送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建档及时报送。重大隐患报送应填写《2018年拟由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文字图片资料。
二、隐患督办要求
市安办将对三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省安办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进行指导、协调、核查、综合及上报。
市安办对省、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将按照《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程序,对隐患整改情况逐一核查。针对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将按《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责任单位启动问责程序。
三、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截止2018年2月份查出且尚未治理,需由省、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收集整理,按照《2018年拟由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基本情况表》要求如实填写,并于3月7日前报市安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报送工作应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分类上报隐患,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与市安办联络协调工作,避免因报送不及时、误报、漏报,致使隐患处理不到位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上报拟挂牌督办的隐患数量和质量,将按照省安委会的要求列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联系人:张家鑫(13907211923),
电 话:8857805,8815800(传真),
邮 箱:794697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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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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